壹、99年警佐班第30期第2類招生考試 一、報名日期:自99年5月10日9時起至99年5月17日17時止。 二、報名方式: (一)一律以網路報名,並須於99年5月18日前將報名表件送繳所屬服務機關收轉。(本校不受理個別報名或分次報名)。 (二)以網路報名毋須購買招生簡章及報名表件,請進入本校警職類招生考試網路報名系統http://police.exam.cpu.edu.tw網頁,點選【報名資料填寫】,進行報名,並列印報名表件。請參閱招生簡章附件一「網路報名流程圖」。 三、考試日期:99年7月10日(星期六)、7月11日(星期日)。 四、招生名額:90名。註:(試成績總分最優前14名,優先逕為錄取,不採計資績計分,如有缺額依序遞補至滿額為止)。 貳、99年警正班第20期招生考試 一、報名日期:99年5月10日至至99年5月17日止。(至遲應於99年5 月17日前完成報名,並以郵局劃撥繳費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費用:新台幣1,515元。(含劃撥手續費15元)
三、報名地點:請將報名表件(招生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下載)送繳所屬警察機關收轉。
四、招生名額:50名。
五、考試日期:99年7月10日(星期六)、7月11日(星期日)。
六、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年資核算至99年8月29日止): - 現任第4序列職務。
- 現任第5序列職務1年以上。
- 現任第6序列(中華民國86年5月23日後改派警正官等者,自改派之日起算,下同)正、副主管職務併計同序列職務3年以上。
- 現任第6序列非主管職務併計同序列職務5年以上。
(二)中央警察大學、中央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 (三)年齡未滿50歲(算至99年8月29日止)。 (四)最近2年年終考績1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且獎多於懲。 (五)最近5年內未因違反品操風紀受處分,且最近3年未因工作或考核監督不周受記一大過以上,或懲戒處分。 (六)符合本校體格檢查標準。 (七)未經中央警察大學警正班結訓者。
七、甄試科目及方式: (一)甄試科目:國文、警察勤務(含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法規及行政程序法、犯罪偵查實務、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共計5科。 (二)命題方式:國文科分公文及作文採申論題方式命題,其餘4科採申論題方式命題。
八、成績計算: (一)甄試成績占70%,遷調案件之資績計分占30%。遷調資績計分之核算,依據「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相關規定計算,核算至98年12月31日止。 (二)甄試科目缺考者不予錄取。
九、教育訓練時間:4個月(暫定99年8月30日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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