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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升資考試將於11月13日至14日舉行




99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升資考試將於11月13日至14日舉行99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設警正警察官升官等考試一等別,暫定錄取名額為行政警察人員1,606名消防人員302名海岸巡防人員19名,合計1,927名。其錄取標準依各該考試規則規定,均係由典試委員會依照用人機關(構)所提報之缺額訂定,但錄取人數以各等級各類(科)別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33為上限擇優錄取
考選部同時表示,本項考試全面採用網路報名,預定於本(99)年8月10日至19日(下午5時止)受理報名。有意報考之現職人員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直接下載應考須知及進行報名。有關考試報名事項、考試類(科)別等相關訊息將於近期公告,屆時可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閱,或逕洽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三科(電話02-22369188轉3083)。
 

應   考   資    格

1.現任警佐一階警察官滿三年,已敘警佐一階本俸最高級,並經警察大學、警官學校、警察專科學校或警察學校畢業或四個月以上訓練合格者,得應警正警察官之升官等考試。

有一件要特別注意的事是:報考警正警察官升官等考試並不能只以年功俸230或245為評斷得否報考之標準,亦應以各員送審銓敘部審定銓敘警佐一階資格,其核定之日期為計算依據,看至《考試前一日》是否已滿三年為得否報考之標準。

2.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及第六項之規定,經晉升警正官等訓練合格,現任警正四階至二階人員,並經警察大學警官學校警察專科學校或警察學校畢業或四個月以上訓練合格者,得應前項考試。

新進軍轉警人員應考釋疑:

新進軍轉警人員,剛通過警察特考者,雖其原任軍職年資可提敘至警佐一階一級230俸點但依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第5條:現任警佐一階警察官三年以上,已敘警佐一階本俸最高級,並經警察大學、警官學校、警察專科學校或警察學校畢業或四個月以上訓練合格者,得應警正警察官之升官等考試。

依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經晉升警正官等訓練合格,現任警正四階或三階人員,並經警察大學、警官學校、警察專科學校或警察學校畢業或四個月以上訓練合格者,得應前項考試。

同法第6條前段規定:「本規則第4條、第5條所定年資之採計,指經銓敘部銓敘審定有案之同官階年資合併計算至考試舉行前一日為止,並以在警察機關、學校或適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消防機關及其所屬機關任職者為限……。」

 

軍人無任官問題,因此剛考上警察特考者須任警察官滿三年才可報考警正警察升官等考.


@

上一項

2010 七月 02 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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